叶县:司法调解“搭桥” 稳企护商“路宽”
叶县:司法调解“搭桥” 稳企护商“路宽”
叶县:司法调解“搭桥” 稳企护商“路宽”近日,叶县人民法院龚店人民法庭通过(tōngguò)调解程序,高效化解(huàjiě)(huàjiě)了一起企业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。
原告平顶山某公司(gōngsī)与被告平顶山某材料公司于2024年(nián)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由被告公司承租(chéngzū)原告公司名下厂房用于经营。后因市场环境变化,被告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,累计欠款违约金达300多万元。原、被告公司多次(duōcì)协商未果后,原告于2025年4月向法院(fǎyuàn)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支付房屋租赁款及违约金。
受理案件后,龚店人民法庭迅速研判案情,发现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且被告存在(cúnzài)持续经营意愿,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(de)影响,龚店人民法庭启动“商事纠纷绿色通道”,开展多轮(duōlún)“背对背”沟通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一方面(yìfāngmiàn)向被告公司(gōngsī)释明合同法律效力、违约后果(hòuguǒ)以及维护(wéihù)良好商业信誉的重要性,引导其正视履约责任;另一方面,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建议原告从长远合作角度给予合理宽限期,提出灵活解决方案。
经多轮次(lúncì)调解磋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被告公司分四期支付(zhīfù)欠付租金,并细化违约责任条款。最终,原、被告就租金金额、支付时间及(jí)违约责任达成一致,签署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原告企业负责人表示:“法院调解既维护了(le)我们(wǒmen)的合法权益,又避免了因诉讼影响厂房再利用,为企业止损(zhǐsǔn)提供了高效方案。”被告企业负责人则坦言:“调解保住了我们的生产线和员工岗位,法官的专业和耐心让我们心服口服(xīnfúkǒufú)。”
该案的成功调解,是叶县人民法院践行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理念的生动实践。本案通过调解实现“减诉累、保经营、稳发展”三重效果,既维护了(le)契约精神,又为(wèi)企业合作留下空间,为区域经济协同(xiétóng)发展注入司法温度。(蔡长伟 姬冠鹏(jīguānpéng) 李珂/文图)
近日,叶县人民法院龚店人民法庭通过(tōngguò)调解程序,高效化解(huàjiě)(huàjiě)了一起企业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。
原告平顶山某公司(gōngsī)与被告平顶山某材料公司于2024年(nián)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由被告公司承租(chéngzū)原告公司名下厂房用于经营。后因市场环境变化,被告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,累计欠款违约金达300多万元。原、被告公司多次(duōcì)协商未果后,原告于2025年4月向法院(fǎyuàn)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支付房屋租赁款及违约金。
受理案件后,龚店人民法庭迅速研判案情,发现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且被告存在(cúnzài)持续经营意愿,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(de)影响,龚店人民法庭启动“商事纠纷绿色通道”,开展多轮(duōlún)“背对背”沟通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一方面(yìfāngmiàn)向被告公司(gōngsī)释明合同法律效力、违约后果(hòuguǒ)以及维护(wéihù)良好商业信誉的重要性,引导其正视履约责任;另一方面,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建议原告从长远合作角度给予合理宽限期,提出灵活解决方案。
经多轮次(lúncì)调解磋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被告公司分四期支付(zhīfù)欠付租金,并细化违约责任条款。最终,原、被告就租金金额、支付时间及(jí)违约责任达成一致,签署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原告企业负责人表示:“法院调解既维护了(le)我们(wǒmen)的合法权益,又避免了因诉讼影响厂房再利用,为企业止损(zhǐsǔn)提供了高效方案。”被告企业负责人则坦言:“调解保住了我们的生产线和员工岗位,法官的专业和耐心让我们心服口服(xīnfúkǒufú)。”
该案的成功调解,是叶县人民法院践行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理念的生动实践。本案通过调解实现“减诉累、保经营、稳发展”三重效果,既维护了(le)契约精神,又为(wèi)企业合作留下空间,为区域经济协同(xiétóng)发展注入司法温度。(蔡长伟 姬冠鹏(jīguānpéng) 李珂/文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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